工程承揽的合同1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承揽的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程承揽的合同1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1条 一般规定
1.1 定义与解释
1.1.1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2 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1.1.3 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
1.1.4 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1.5 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1.6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7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 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1.1.9 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1.1.10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或)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 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
1.1.13 临时性工程,指为实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陷,在现场所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工程。
1.1.14 现场或场地,指合同约定的用于承包人现场办公、居住、设备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机具、设施存放和工程实施的任何地点。
1.1.15 项目基础资料,指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报告(选厂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资料(气象、水文、地质)、协议(燃料、水、电、气、运输)和有关数据等,设计所须的基础资料。
1.1.16 现场障碍资料,指发包人为承包人完成设计、进行现场施工所需要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须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他情况的资料。
1.1.17 设计阶段,指规划设计、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
1.1.18 工程物资,设计文件规定的并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后试验所需的材料等。
1.1.19 施工,指承包人把设计文件转化为工程的过程,包括土建、安装和竣工试验等作业。
1.1.20 竣工试验,指工程的土建、安装完工后,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被业主接收前由承包商负责进行的试验。
1.1.21 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完成土建、安装,并通过竣工试验。
1.1.22 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后,为使发包人的操作人员、使用人员进入岗位进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准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进行工程交接,并由发包人颁发接收证书的过程。
1.1.23 竣工后试验,指工程被发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自行组织的试验、或在发包人组织领导下并由承包人指导进行工程的功能试验。
1.1.24 试运行考核,指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试验后,由发包人自行或在发包人的组织领导下由承包人指导下进行的包括合同目标考核验收在内的全部试验。
1.1.25 考核验收证书,指试运行考核的全部试验完成并被验收后,由发包人签发的验收证书。
1.1.26 工程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验收证书、完成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并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结算与验收。
1.1.27 项目进度计划,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实施阶段(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工程接收、竣工后试验至试运行考核各阶段的)或合同约定的若干实施阶段的时间计划安排。
1.1.28施工开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现场施工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1.1.29 竣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试验)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包括按合同约定的 ……此处隐藏23506个字……6名专业操作人员,确保操作人员掌握完整的技术资料和操作规程。
5.2.4、乙方在本工程竣工后,提供完整的竣工图4套给甲方。
5.2.5、在运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必须现场解决的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赶到现场。
5.2.6、乙方负责的安装内容,在安装期间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6、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6.1、合同总价款(含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6.2、罐体加工完毕,MQIC三相分离器、MQIC汽水分离器、MQIC泥水分离器送至甲方安装现场后,双方确认签字后甲方5日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
6.3、乙方罐体施工完成,验收合格甲方5日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设备安装完成,调试成功验收后甲方5日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同时开具全额普通发票;
6.4、剩余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调试验收合格稳定达标运行后12个月内付清。
6.5、支付方式:转账
7、违约责任
7.1、合同执行过程中,单方终止合同或违反合同条款,经催告后未能改正的,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并支付合同余额的10%的违约金。还应当退还所收合同款项。
7.2、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无双方共同认可的原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超过2个月,视为违约,违约责任执行上条。
7.3、如甲方原因(如甲方提出设计变更有误、工程款延期、调试期间需要提升水量而没水等),工期顺延。
7.4、甲方提供设计的资料(土建、工艺)有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甲方原因(处理水量、水质不符合合同要求等)不能通过验收,由甲方承担损失。乙方继续负责为甲方调试,相关乙方人员的差旅费、交通费、人工工资由甲方负责。
7.5、污水处理工程达到合同约定指标,视为工程达标合格。
7.6、在正常情况下,调试期为60天,若60天达不到合同约定指标,乙方负责改造半年(因改造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7.7、本工程和服务中的技术成果(不包括甲方自主研发成果)归乙方所有。双方应各自为对方所提供的资料予以保密,未经提供方书面同意,不得泄漏传播给他人及其他单位,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8、其他约定事项:
8.1、合同纠纷的解决:因本合同所发生的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送达事宜的解决:所有通知可用电报、传真、电子邮件或邮政快递发出,用电报或邮政快递发出的通知或书信,以电报、邮政快递交发之日或者邮件、邮政快递发出邮戳日期为送达日(但如果发出当日为国家非工作日,则在下一个工作日开始日被视为送达日,如果收件人拒收电报或邮政快递,同样以电报交发之日或者邮政快递发出邮戳日期视为送达日);用传真发出时,发出的传真机自动显示收件人的电传号码及接收代号时视为送达。
9、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9.1、乙方对其提供的专用设备(MQIC反应器内所有设备)质保期为调试验收合格投入正常使用后五年。
9.2、乙方保证其有相应资质及能力履行本合同。保证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管件等是未使用过的,且是符合技术附件要求的材质和先进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或国家相关标准)。保证MQIC厌氧反应器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十年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材料、构件、设备等。
9.3、针对今后污水处理工艺运行状况,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对于该项目,自接到甲方反馈信息之时起, 12小时内作出工艺调整措施。如需要现场处理时,乙方专业人员将在48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完成有关的服务内容。在必要的情况下,乙方应派人长住现场进行跟踪服务。
10、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中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揽的合同15_______公司(甲方)
_______公司(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乙方受甲方委托,承担甲方新上建德市档案馆迁建250KVA变配电受电工程,具体事宜双方明确如下:
一、甲方委托给乙方的工程项目和内容:
1、250KVA变受电工程的设计、设备购置、安装调试
二、有关技术及服务要求: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做好开工和竣工等有关技术工作,协助并配合线路验收、接入系统及并网工作。及时提供竣工资料。
2、乙方采购所有电气设备和原料,应从国家定点厂家采购,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
3、变配电及线路安装工程应根据电力安装标准进行,符合质量要求。
4、甲方负责做好青苗赔偿等有关政策处理。
三、工程款项及费用的结算:
1、工程款结算按执行。
2、工程预算款总计:102496元;
(高压电缆、10KV线路部分按实际耗材在决算中计收)
3、本工程款分2次结清,其中:
(1) 、合同签订3天内应付工程款的70%(计70000元)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决算审核后,送电前工程款全部付清。
4、工程款的结算以审计决算为依据。
四、施工及竣工验收:
1、根据工程施工要求,甲方应于施工前具备土建验收条件(包括完成破路申请手续,设备进场道路畅通等),并确保自建附属工程质量为乙方进场创造施工条件。
2、乙方应在__年__月__日工程竣工,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时间顺延。
3、施工期间,甲方应派员到现场协助解决安装施工期间所发生的特殊情况。
4、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注意安全,做到文明施工,如发生违章和野蛮施工所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由乙方自负。
5、乙方在工程结束时,甲方应会同供电局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五、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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